政策丨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予以支持
時間:2024-07-25 09:12:27 來源:城望集團 作者:城望集團 已閱:0次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fā)《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全部開工,轉化應用一批煤電低碳發(fā)電技術;相關項目度電碳排放較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顯著低于現(xiàn)役先進煤電機組碳排放水平,為煤電清潔低碳轉型探索有益經(jīng)驗。到2027年,煤電低碳發(fā)電技術路線進一步拓寬,建造和運行成本顯著下降;相關項目度電碳排放較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氣發(fā)電機組碳排放水平,對煤電清潔低碳轉型形成較強的引領帶動作用。
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發(fā)揮政府投資放大帶動效應,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予以支持。相關項目擇優(yōu)納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統(tǒng)籌用好相關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強化項目建設、運行、維護等資金保障。鼓勵各地區(qū)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對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的投資補助力度。
對納入國家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清單的項目,在統(tǒng)籌綜合運營成本、實際降碳效果和各類市場收益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業(yè)、用戶三方共擔的分攤機制,給予階段性支持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發(fā)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chǎn)投資信托基金(REITs)、綠色債券或申請綠色信貸、科技創(chuàng)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渠道融資,吸引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和支持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